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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返回首页 > 妨害司法罪 妨害司法罪

    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罪

    一、法条链接
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          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     


    二、司法解释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
            暂无。
     


    三、刑事追诉标准


          
    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。所谓情节严重,是指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的;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重大案件的财产或者一般案件的重要财物,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;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手段恶劣,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;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等。
          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,可依行为人实际所实施的行为认定罪名。
           过失不构成本罪。
     


    四、犯罪构成


    1、主体:

         一般主体

    2、客体:

          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

    3、客观方面:

          表现为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。

    4、主观方面:

          故意